今天繼續來談圓夢之旅必備之五大要件,第四項:將 (領導、團隊、盟友)
圓夢的過程一定會需要許多人的共同參與,
我們經常把這一群人稱之為團隊,
為了講求效率,大部份的人會先按團隊中每個成員的優點或專業進行分工,
而這往往是問題的開始。
一旦分工,每個人便被賦予了某種責任、目標、以及完成時限,
於是乎每個人開始有了自己的立場,
情況好一點的就各自為政,頂多到最後發現做了不少虛功,
大部份的情況便是立場不同造成彼此的對立與衝突,
於是大家坐下來協商,
協商通常不會有太令人滿意的結果,
於是整個圓夢的過程就會像是經歷了一場惡夢,
這幾乎是必然的現象,小至團隊、大至企業、甚至是整個政府都是如此。
到底哪裡出了問題?如何解?
其實簡單而言就是分工合作的順序弄反了。
沒錯,很簡單的道理,但卻經常會被忽略!
先分工、再談合作,永遠會陷入協商的迴路中,
即便是目標相同,也會因為立場與責任的差異而不斷起爭執,
舉個例子,企業經營講求的當然是獲利,
企業中的每一位成員也都希望公司賺錢,(目標一致!)
但產品部門按 (製造成本+合理利潤) 來訂定銷售價格,
訂價越高,利潤越豐厚,產品績效就好看。
銷售部門則希望訂價越低越好,越低越好賣,銷售業績才能輕鬆達標,
要利潤,為什麼不要求產品部門降低製造成本...
原本是同一個企業面臨的挑戰,
分工之後就變成了兩個不同立場的衝突,
你有你的問題,我也有我的痛處,
甚至爭執到最後變成見樹不見林,
只協商彼此的立場,忘了最原始的共同目標。
反過來,先合作,確認方法及程序後再分工,
沒有立場的區別,也沒有責任有上的差異,
只有一個目標:共同目標。
道理真的很簡單,卻很少人會這麼做,
因為企業管理的那套理論不是這樣教的,
而管理者最重要的責任便是仲裁這些立場的衝突點,
仲裁越多,管理者的權勢地位則越高,
這是企業、乃至於政府最常看到的亂象。
別笑著說你不會犯組織大頭症這種毛病,
那只是因為你還沒坐在那個位置上,
如果你現在還在強調管理的重要性,
那麼幾乎可以肯定你將來也會變成這種人,
可惜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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